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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東華大學郭姓學生昨天上午10時許到縣議會旁聽席旁聽,以錄影、錄音現場直播烏頭翁社,經大會主席邱永双制止不聽,遭警方架離。郭左手臂紅腫受傷,前往醫院驗傷,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郭姓學生指出,他是東華大學烏頭翁社成員,希望該社關心公共議題,就到旁聽席現場直播議員問政實況,並轉貼新聞給熟知的網站。他說,員警竟衝到2樓,他既驚恐又錯愕,認為播放問政新聞沒犯法,並指其他縣市議會都可以錄影、錄音,為何花蓮縣不行?
邱永双制止不聽,動用警察權,2名員警到場架離,郭生掙扎,雙腳亂踢,致1名警員跌倒,郭生手臂也受傷,胸部隱隱作痛。他到醫院驗傷後,回現場模擬,表示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此事迅速在網路引發民主與民粹的論戰,支持與反對的網友都有。支持的網友認為,旁聽席又不在議場內,民主殿堂何必如此?學生為何不能錄影,難道他有干擾議事進行?反對的網友譏諷這名學生紅了,將來可以從政了。議事規則規定不行錄影、錄音,自己有錯在先,還說不民主。
議會法制室主任余玉琳說明,花蓮縣議會議會管理規則第6條規定,議會會議時,除依其他法令規定外,非經大會主席許可,任何人不得在議場內錄音、錄影。她認為,已有明文規定,執法人員依法行政,並沒有錯。
縣議員劉曉玫得知後說,縣議會旁聽規則並無禁止錄音、錄影的規定,是議會法制室主任擴大解釋,動用警察權強制學生離開,引發衝突,她認為傷害了民主教育。「議會的主人是人民」不是議員、議長及主席的,無權拒絕人民來議會聽代議士如何質詢,若人民不反抗,允許議會這樣對付手無寸鐵的學生,改天執政者就會把槍桿子架在人民頭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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