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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慶酉陽縣15歲劉姓少女,與大她31歲的冉姓男子相戀,卻遭家人反對,遂決定私奔。兩人流浪九個月後,在貴州一個深山洞穴裏定居,近日被當局人員勸回重慶。惟因劉女已懷孕八個月,冉男涉與未滿14歲幼女發生性關係,或觸犯強姦罪。
據悉,劉女與冉男均來自酉陽縣,兩人分別住在清溪和木坪兩條村落。劉女自幼被親父母拋棄,初中便輟學,後來獲冉男聘用在其開設的士多工作,劉女對冉男日久生情,兩人相戀並同居。
去年9月,劉女的養父母發現兩人戀情後竭力反對,劉女為了和冉男在一起,留下字條便離開家鄉,與冉男到處流浪,做兼職賺錢。其後劉女懷孕,再也不能奔波,兩人便在貴州陽春壩村定居。
這對忘年戀人很快就引起當地居民懷疑,劉女與冉男就像父女,但兩人卻形影不離,還同睡一張床。村民問他們是甚麼關係、來自哪裏,兩人卻閉口不答。
陽春壩村幹部得知消息後,在村民帶領下來到山洞,兩人只說他們來自酉陽縣農村,是「夫妻關係」,並要求村幹部介紹到果園打工。後來村幹部向鎮政府和警方查詢,才知道兩人是「私奔的情人」,其中女子更只有15歲。
該對戀人經過勸說後,目前已被送返重慶。但有法律界人士指,因劉女冉男同居已一年,若冉男在劉女未滿14歲時,就與她發生性關係,不論女方是否同意,冉男就涉強姦罪,可被判入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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